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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师因学生打闹被撞掉两颗牙!学校却称不对此负责,那该谁来负责?

2017-09-13 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

  我姐在某中学教书

       课外活动时期间学生打闹时把我姐撞倒了

    直接导致我姐的两颗牙被撞掉

    在医院花费了一万多


我该怎么办?

我该如何维权?


1


Q1

我姐在某中学教书,课间活动期间,两个学生打闹把我姐撞倒了,导致我姐的两颗牙被撞掉。去医院花了一万元,但是学生家长只愿出三千元,学校也不管这事,想问我姐该如何维权?

A1:

  您好,教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可认定为工伤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,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,亦可认定为工伤。因此,你姐姐可以要求所在学校申请工伤待遇。
        按你所说的情况,你姐姐与两个学生之间还产生了侵权的民事法律关系。在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的情况下,你姐姐可以分别依照《工伤条例》和《民法通则》等规定,获得双重赔偿。也就是说,既然两个学生家长愿意赔偿,只是赔偿数额没有达成一致,可以继续协商,或提起侵权之诉;同时,如果学校不申请工伤,你姐姐可以在一年内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,通过以上方式来维护她的合法权益。最后,祝您姐姐早日康复。



2


Q2

未成年人借钱给未成年人,借了500多元,没有借条,债务人却不还了,债权人有什么办法讨回来?还能不能讨回来呢?

A2:

  您好,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第12条规定:“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;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,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。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。”
        就您所述的情况,如果属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,借款的金额为500元,数额应属于与未成年人的年龄与智力相适应,因此,律师认为,双方之间尽管为未成年人,但均能理解各自的行为性质,借款关系应当认定为有效。
         如果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,因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根据法律规定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,因没有能力,不发生法律效力。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追回欠款:
         一、先行与债务人的法定代理人就款项归还问题进行协商;
         二、若协商不成,应对出借500元的事实进行取证,包括证人证言、债务人的确认、交付方式等对出借事实进行确定;
         三、以债务人与法定代理人为共同被告,在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时,单独以其法定代理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。


Q3


在某借贷微信公众号看到,我有可以申请的额度。按要求输入了个人信息,然后评估很慢,提示可以上传证件提升额度,就看到确认借款那里有个可以上传的渠道,就上传了,然后额度也提升了,但是一会提示我借款成功了,到账2760元但还款要还3300元,也没有提前给说这个利息多少算不算欺骗?

A3:

  您好,根据您的描述律师认为这不算欺骗,律师根据您的问题,登陆了该网贷平台,发现在注册为该网站用户时有服务条款的提示。该类服务条款在法律属于电子协议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16条的规定,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。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,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,该数据电文进人该特定系统的时间,视为到达时间;未指定特定系统的,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,视为到达时间。因此,请您仔细阅读该网贷平台的服务条款,当您注册为用户时,就视同您接收了该平台的服务条款约束。该条款已经明确当您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同意成为该网站的用户,您注册和申请网贷时,进行的网上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是您作为用户的有效凭证,您当然要承担您行为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     当然这种网络平台并一定十分规范,如果您所借款项的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,超过的部分法律是不保护的。因此,律师建议您,仔细查看下您所借款的款项的本金、利息、手续费等具体构成,如果实际利息成本超出您原先的认为的标准,但未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,那么请您及时还清本息,不要再继续使用该网贷平台产品。



4


Q4

事情是这样的,我借给一个人5万块钱,写了字据,约定是一个月还。结果一个月到了人没出现,期间还骗了我好几次,老是说保证明天还保证几号之前给我。后来又写了一张保证书,结果时间到了还是没还给我。我已经不相信他的话了,请问我该怎么走法律途径。谢谢!

A4:  

  您好,您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了。首先,您和那个人之间存在的是借贷法律关系,根据《合同法》和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,贷款人(即对方)到期应当返还借款,如约定利息还应,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、数额支付利息。
        其次,在诉讼材料准备上,您需要将字据、保证书以及转账记录等书面证据留存好,作为案件的诉讼材料提交人民法院;
        再次,在起诉时您需要清楚这个人的身份信息,包括姓名地址等等,确保他能收到诉讼材料;
        最后,根据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:“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,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,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,因此当您起诉要求对方给付货币时,在您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他即可。
        另外,您还需要考虑的是,对方是否有足够的还债能力。建议您可以提前搜集对方的财产线索,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后不履行应当还债的义务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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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5

表弟2月份找我借钱5万元融资,五月底到期后未还。期间带女友去泰国旅行购物,现在表弟及女友将我拉黑消失,请问走司法程序的话,表弟女友可否也列为被告人?

A5:

  您好,根据您的描述,您不能将表弟女友也列为被告人。根据《合同法》、《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是你表弟与你发生了借款合同关系,因此,你作为债权人、你表弟作为债务人,权利义务是一一对应的,这符合《合同法》的合同相对性。而你表弟的女友,尽管随你表弟一起旅行,但那是其与你表弟之间的关系,与你没有债权债务关系,因此,不符合民事诉讼被告的要求,不能列为被告。
       尽管您的表弟和女友在一起出游,又都把您拉黑,但据您表弟与其女友之间还是男女朋友关系,不是夫妻关系。因此,不能适用《婚姻法》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来处理你们的债务纠纷。故而,若您将您表弟的女友列为被告人起诉,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法院将裁定驳回起诉。


感谢值班律师: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吴世柱 江苏南京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陈  言 江苏南京)




生活中总有不尽人意的时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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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编 | 王秀敏

实习小编 | 马伟

实习法务 | 向虹楚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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